你知道代通知金計算方式是什麼嗎?在繁忙的職場,合約的終止往往來得突然。無論是因公司裁員、業務重組,還是雙方合作關係走到盡頭,僱主或僱員都需要給予彼此通知期,而如果需要立即終止合約,那麼主動提出方需支付代通知金。了解代通知金是什麼,是保障自身權益的第一步,第二步則是了解代通知金計算方式,我們都將一一為大家介紹。
離職時的經濟緩衝:代通知金是什麼?
簡單來說,代通知金是什麼?它是一種補償性款項。根據香港《僱傭條例》,僱主或僱員在終止合約時,通常需要給予對方一段通知期,用於緩衝。如果僱主希望你立即離職,而不願意給予你履行那段通知期,那麼僱主就必須支付等同於該段通知期工資的金額給你,這就是代通知金。
一個月代通知金計算:準確計算你的權益

當面臨解僱時,最直接的問題通常是:我能拿到多少錢?代通知金計算並非隨意填寫一個數字,而是有嚴格的法定標準。
一個月代通知金計算的邏輯
如果你的人事合約規定通知期為一個月,那麼一個月代通知金的數額,通常是以你的日薪為基準,並以此乘以具體的通知期天數,如果通知期為一個月,那便是乘以30天。具體的代通知金計算公式如下:
日薪×通知期天數
遣散費是什麼?如何計算?
遣散費的定義
遣散費是針對因裁員、公司倒閉或停業而失去工作的長期僱員的一種補償。如果你受僱滿24個月,且是因為公司縮減人手而被解僱,你就具備領取資格。
遣散費的計算方式
計算公式相對固定:
(最後一個月的工資×2/3)×工作年資
或者你可以選擇以離職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來計算那2/3的部分。
釐清兩者差異:遣散費代通知金對照表
為了讓你更直觀地理解遣散費代通知金的區別,以下表格從多個維度進行了對比:
| 維度 | 代通知金 | 遣散費 |
| 支付原因 | 為了縮短或免除法定/合約規定的通知期 | 因裁員、停業或僱主不再需要該職位 |
| 計算方式 | 基於通知期內的平均工資 | 基於受僱年資與月薪的2/3 |
| 稅務處理 | 通常需課稅(視為薪金替代) | 在法定限額內通常可獲免稅 |
| 法律意圖 | 補償僱員在尋找新工作期間的即時收入缺失 | 補償長期服務後因裁員導致的失業損失 |
| 適用情況 | 任何一方要求立即終止合約時 | 僅在符合裁員定義且年資滿24個月時 |
| 免除條件 | 履行完整的通知期則無需支付 | 若受僱未滿24個月或因嚴重過失被即時解僱 |
在處理遣散費代通知金時,請務必確認公司提供的明細單中,這兩項是分開羅列的,因為這會影響到你後續的報稅申請。
維護自身權益:當僱主拒絕支付或僱主追討代通知金

在職場博弈中,有時會出現爭議。最常見的是僱主拖欠款項,或是某些極端情況下出現的僱主追討代通知金。
支付的法定期限
根據法例,僱主必須在合約終止後的7天內支付所有解僱補償,包括遣散費代通知金、未發放的薪金及年薪假工資。如果超過這個期限,僱主需要支付過期利息,甚至可能觸犯刑事罪行。
僱員如何追討代通知金
如果你遇到公司拖欠,可以採取以下步驟:
- 書面促請:先以正式電郵或信件要求公司及時支付,留存證據。
- 勞工處求助:若公司無反應,可前往勞工處勞資關係科尋求調解。
- 勞資審裁處:調解不成時,可向勞資審裁處提起申索。
- 法律援助:對於涉及大額款項或公司破產的情況,可申請法律援助或聯繫薪酬保障基金。
值得一提的是僱主追討代通知金的情況。如果你在沒有給予足夠通知期的情況下突然辭職(即俗稱的「跳槽」或「即時離職」),僱主有權依法向你追討代通知金。這種僱主追討代通知金的行為是合法的,因此在決定離職日期時,請務必查看合約,以免反而倒欠公司款項。
代通知金常見問題

1.如果我處於試用期內,代通知金計算是否不同?
在試用期的首個月,雙方通常可以即時解僱而無需通知期,因此不涉及代通知金。首個月後,則需按合約規定的通知期(通常不少於7天)進行代通知金計算。
2.如果我被即時解僱(Summary Dismissal),還有代通知金嗎?
若僱員犯下嚴重過失(如欺詐、慣常疏忽職守),僱主可以行使即時解僱權。在這種情況下,僱員通常無法獲得代通知金或遣散費。
3.公司可以用強積金(MPF)對沖代通知金嗎?
不可以。雖然目前遣散費和長期服務金在特定條件下仍有對沖機制(未來將會取消),但代通知金是嚴禁使用強積金僱主供款部分進行對沖的。
拓展閱讀
參考文獻
- GovHK. (2025, March 31). GovHK 香港政府一站通:離職時收取的款項. All Rights Reserved. https://www.gov.hk/tc/residents/taxes/salaries/salariestax/chargeable/termination.htm
- 如何計算離職通知期及代通知金? – 1823. (n.d.). https://www.1823.gov.hk/tc/faq/how-to-calculate-the-notice-period-or-payment-in-lieu-of-notice-upon-termination-of-employment
- 阿德乘. (2025, September 29). 一文搞懂代通知金和遣散費的分別. Tax Station. https://www.taxstation.hk/post/%E4%B8%80%E6%96%87%E6%90%9E%E6%87%82%E4%BB%A3%E9%80%9A%E7%9F%A5%E9%87%91%E5%92%8C%E9%81%A3%E6%95%A3%E8%B2%BB%E7%9A%84%E5%88%86%E5%88%A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