連帶保證人/一般保證人差異——先訴抗辯權:了解注意事項
Posted in

連帶保證人/一般保證人差異——先訴抗辯權:了解注意事項

「連帶保證人」跟「一般保證人」,只差了兩個字。但你知不知道,這兩個字的差距,可能讓你從「只是幫忙簽個名」變成「要扛全部債務」?很多人在簽保證契約的時候,根本沒搞清楚自己簽的是哪一種。銀行櫃檯人員說「這裡簽名就好」,你簽了。等到出事的時候才發現——原來你不是一般保證人,而是連帶保證人。本文適合:正在考慮要不要當保證人的人、已經簽了保證契約但搞不清楚自己責任範圍的人、以及任何想要了解台灣民法保證制度的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