留職停薪是什麼?如何申請?你享有的工作暫停權詳解!

留職停薪是什麼?不少人上了很多年的班,偶爾聽說過這個名詞,但並不完全清楚這到底是什麼。其實這是我們所有人都享有的一項權利,讓我們可以暫時放下手中的工作,保留崗位,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情。當然留職停薪並非是沒有限制,通常來說只有勞僱雙方同意的情況下才能生效,但也有一些特例。我們將更詳細地為大家介紹留職停薪究竟是什麼以及一些常見問題。 留職停薪是什麼?法律給你的「緩衝帶」長這樣 留職停薪就像一張「工作暫停卡」,讓你能在離開職場的同時,同時保留回到原崗位的權利。 在台灣,留職停薪指的是勞資雙方約定,員工在一段時間內不提供勞務,雇主也不支付薪資,但勞動契約依然有效,員工結束停薪後有權回到原工作崗位(或同等職位)。通常來說,育嬰、兵役等情況下,僱主無權拒絕員工的留職停薪申請。 根據《勞動基準法》第 14 條之 1,員工因特定事由可以請求留職停薪,在員工和僱主雙方同意的情況下可以執行(兵役、孕產等情況下僱主無權拒絕)。 哪些情況下的留職停薪,僱主無權拒絕? 雖然僱主有權拒絕員工大部分事由的留職停薪申請,但是以下3種事由提出的留職停薪,僱主無權拒絕: 服兵役:男性員工應徵召服役,這是法定義務,雇主必須准許留職停薪,期限依兵役法規定(通常義務役為 1 年 6 個月,視年度政策調整)。 育嬰:員工任職6個月後,每一個子女滿三歲前,員工可申請留職停薪,但時間不超過2年。男性員工也可申請陪產假後的育嬰留職停薪,但夫妻二人共享留職停薪時長。 … 留職停薪是什麼?如何申請?你享有的工作暫停權詳解!Read more